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决定
(2013年5月14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共四川省委十届三次全体会议深入分析当前形势和任务,对推进四川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了研究部署,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确立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一)充分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确立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对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作出了全面部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阶段性历史任务。四川是全国经济大省、人口大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既是全省各族人民的热切期盼,也是我们责无旁贷的重大责任。必须以党的十八大精神统领全省工作,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奋力谱写中国梦的四川篇章。
(二)准确把握当前四川发展形势。近几年来,全省人民万众一心、攻坚克难,战胜汶川特大地震灾害,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为今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前,四川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双加速”时期,面临国家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建设成渝经济区和天府新区、支持民族地区跨越发展等重大机遇。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人口多、底子薄、不平衡、欠发达”的基本省情没有根本改变,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滞后于全国,产业层次偏低,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经济外向度不高,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盆周山区贫困问题突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尤为艰巨繁重。必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抓住和用好机遇,主动作为、拼搏实干,打一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战。
(三)确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保持快于全国的发展态势,到2017年实现省第十次党代会确立的地区生产总值、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三个翻番”目标,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到2020年,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赶上全国当年水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重大进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社会和谐稳定;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全面建成,建设美丽四川取得重大进展。
(四)明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思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本要靠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把经济建设作为兴省之要。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调动各区域各方面积极性,着力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优化全省发展总体布局。实施“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加快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进程,着力解决城乡发展不协调问题,促进“四化”同步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着力解决发展内生动力不足问题,推动四川实现转型发展、跨越提升。要准确把握“三大发展战略”的丰富内涵和工作要求,以多点多极支撑为总揽,以“两化”互动、城乡统筹为路径,以创新驱动为动力,推动四川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跨越。
二、推进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构建竞相跨越奔小康新格局
(五)构建多点多极支撑。多点,就是做强市(州)经济梯队,形成强有力的经济支撑点;多极,就是做大区域经济板块,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在提升首位城市的同时,着力次级突破,夯实底部基础,形成首位一马当先、梯次竞相跨越的生动局面。以做大区域经济总量为基础,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为中心,以发展城市群和经济区为载体,以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和壮大优势产业为支撑,以扩大开放和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共富和谐为目的,以点带面、由点到极、多极共兴,形成更多更强的支撑点和增长极。
(六)提升首位城市。支持成都领先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更好地发挥“带头带动引领示范辐射”作用。到2017年,地区生产总值力争达到1.6万亿元,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进程中走在中西部地区前列。突出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增强产业竞争优势。推动城市全面转型升级发展,促进城市建设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加快推进国际化进程,建成国内外产业、资本、人才汇聚西部的首选地。支持成都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深入实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推动成德绵眉乐资遂同城化发展,把成都平原城市群建设成为西部最具实力和竞争力的城市群。
(七)着力次级突破。推动有条件的市(州)加快发展,力争到2017年形成10个地区生产总值超过2000亿元、5个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500亿元的市(州)。加快城市群和重点经济区发展,除成都外再形成几个强有力的经济增长极。大力推进天府新区建设,按照“一城六区”的空间布局,打造以现代制造业为主、高端服务业集聚、宜居宜业的国际现代新城区,再造一个“产业成都”,将其培育成为成渝经济区最具活力的新兴增长极。加快川南经济区发展,建设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和“中国白酒金三角”核心区,发展临港经济和通道经济,加快老工业基地改造,到2017年建成地区生产总值超万亿元的新兴增长极。培育川东北经济区,加快天然气等优势资源开发利用和就地转化,建设西部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丝纺服装基地和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到2017年建成地区生产总值近万亿元的新兴增长极。
(八)夯实底部基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快建设一批工业经济强县、现代农业强县、生态旅游强县。分类确定县域经济发展示范县,提升平原地区现代化水平,推动丘陵地区县实现突破发展,壮大山区县特色经济,扶持特殊贫困县跨越发展。深化扩权强县试点,赋予县级更大的经济管理权限。支持有条件的县城发展成为中小城市,优先发展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区位优势明显的中心镇,加强县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县域经济实力。到2017年,力争有一半以上县(市)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00亿元,40个左右县(市)地区生产总值超过300亿元。
(九)用好区域发展重要平台。推进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四川部分建设,加快广安川渝合作示范区建设,加强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合作。支持绵阳科技城走军民融合发展道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强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加快建设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集约开发利用钒钛、稀土等战略资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积极推进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促进生态建设与生态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协同发展。加快国家级高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形成区域发展有力支撑。
(十)强化多点多极的投资保障。稳定投资规模,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优化投资结构,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民生和社会事业、生态文明建设、自主创新等领域的投入,严格控制“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张。加大项目工作力度,推动在建项目加快实施,做好重大项目储备,加快项目立项和审批进度。优化投资环境,改善信贷环境,解决好征地拆迁、土地供应、能源保障等问题。同时,积极扩大消费,提高居民消费能力,改善消费环境,培育拉动力强的消费增长点。
三、推进“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发展,走出“四化”同步发展新路子
(十一)推进工业强省产业兴省。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突出工业主导地位,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培育壮大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饮料食品、油气化工、能源电力、钒钛稀土、汽车制造等七大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园区建设,建成一批产业关联度高、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的产业集聚区。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倍增计划,推动资源要素向重点企业集中,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兼并重组,发展更多的销售收入过百亿元企业,加快培育千亿元龙头企业。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发挥服务业在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城镇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成都国家级服务业示范城市建设,建设西部重要的金融中心、商贸中心、物流中心。依托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加快发展工业设计、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科技咨询、服务外包等,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发展健康、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突出生态、文化两条主线,加快建设一批旅游精品景区和精品线路,发展特色旅游产品,做大做强旅游经济,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和世界旅游目的地。
(十二)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坚持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提高城镇化质量。到2017年,全省城镇化率超过50%,实现城镇人口超过农村人口的重大结构性转变。强化规划引领,完善“四大城市群”规划,优化全省城镇布局。把城市群作为主体形态,构建特大城市为核心、区域中心城市为支撑、中小城市和重点镇为骨干、小城镇为基础,布局合理、层级清晰、功能完善的现代城镇体系。适当控制特大城市中心城区规模,做大一批区域中心城市,统筹推进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完善城市功能。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支持一批百万人口大县、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县(市)建设中等城市,支持基础条件好的中心镇发展为小城市,因地制宜发展工业镇、商贸镇和旅游镇。推进城镇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支持扩大改善型住房消费。大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加强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健全防灾减灾生命线体系,提高城镇管理科学化水平。
(十三)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稳定粮食生产,实施现代农业千亿示范工程,全面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推进水利、高标准农田、农业产业化基地等骨干工程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排头兵”工程,培育龙头企业、联户经营、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等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致富。产村相融、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建设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和巴山新居,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新农村综合体,加快改善农村面貌。
(十四)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合理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全面放开大中城市、小城镇的落户限制,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引导和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等确权颁证工作,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培育规范的土地流转交易市场,保证农民的土地权益。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全部纳入制度保障范围,促进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在城乡间、地区间实现转移接续。整合城乡医疗保险体系,5年内实现医保制度全省统筹。构建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向农村倾斜,推动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十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加快客运铁路专线、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建设,增强进出川主通道和省内干线互连互通能力。加快成都国家级国际航空枢纽建设,开辟更多的国际国内航线。实施“四江六港”水运通道和港口建设。继续实施“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工程,推进大中型控制性水利工程建设,加强防汛抗旱、农村水利、水土保持等水利工程建设,构建完善的综合水利保障体系。坚持水电为主、火电为辅,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改造升级骨干网架和农村电网,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增强能源输送和保障能力。推进光纤宽带网络、无线网络等信息网络建设,推进下一代通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提升全社会信息化水平。
(十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快建设美丽四川。持续推进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实施川西北草原生态保护、湿地保护与恢复、水资源保护等生态安全工程,加快地震灾区生态修复和治理,力争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7%。重视城市生态建设,支持成都科学规划、规范推进全域生态建设。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产业、重点地区节能减排工作,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整治工业污染、城市污染、农村污染,加强江河流域和水源地污染防治,积极开展灰霾治理,让人民群众呼吸清新空气、喝上洁净水、吃上放心食品、享受优美环境。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
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增强全面跨越提升的动力和活力
(十七)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体制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简化和规范行政审批,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国有资产战略性重组和股权多元化改革,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金融创新,加快发展多层次金融资本市场,推进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发展地方金融机构。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土地、技术、资本、人才等要素合理流动。
(十八)加强科技创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发展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引导科技资源向企业集聚,推动企业成为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应用的主体。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支撑优势产业发展和重点产品开发,助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建设科技成果引进、转化、交易、服务平台,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坚持引进与培养相结合,统筹各类创新人才发展,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领军型人才、优秀企业家和一线技术创新人才。
(十九)扩大开放合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主动对接世界500强和国内知名企业,以欧美、日韩、港台、沿海发达地区为重点区域,积极承接重大产业转移,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深化多层次区域合作,加强与重庆全方位合作,扩大与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区域合作,加强与台港澳合作。加快融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促进与东南亚、日韩、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在更大范围分享发展机遇。加强开放合作平台建设,精心办好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等大型展会,加快建设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
(二十)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毫不动摇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全面落实发展民营经济的各项政策措施,保证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放宽市场准入,鼓励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加强产业引导,支持科技型、创新型和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发展,发展壮大竞争力强的民营企业。强化政策保障,加大金融和财税支持力度,建设中小企业信用和担保体系,认真解决民营企业融资、用地、用能等难题,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履行社会责任。
五、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二十一)继续实施十项民生工程。坚持民生优先、共同富裕,促进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持续稳定增加民生投入,逐步提高公共财政用于改善民生的比例,形成多元化民生保障格局。继续实施十项民生工程,根据群众需要不断丰富完善项目内容,加快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战略和制度建设上系统规划民生建设,加快形成覆盖城乡、富民惠民的民生保障体系,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方面持续取得新进展,不断提高全省人民生活水平。
(二十二)实施“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实施新十年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把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四大片区”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改善发展条件,增强造血功能,整体推进脱贫致富进程。推进基础扶贫,加强交通、农田水利、电网、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产业扶贫,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生态旅游、清洁能源等特色优势产业。推进新村扶贫,建设一批体现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格的新村聚居点。推进能力扶贫,提高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增强群众就业致富能力。推进生态扶贫,依托生态优势发展生态经济。同时,做好其他地区扶贫工作,帮助分散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二十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强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支持人大、政协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职能、发挥更大作用,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旗帜鲜明地开展反分裂斗争,保持民族地区社会稳定,促进长治久安。
(二十四)提高公民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伟大抗震救灾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教育。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不断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法制观念教育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公民文明素养,培育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构建大网络大舆情全媒体格局,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基层、农村、边远地区、民族地区倾斜。积极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支持和鼓励基层文化建设。加强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实施“巴蜀文化品牌”工程,推出更多具有中国气派、巴蜀风格的优秀文化作品。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增强四川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六、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为四川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十五)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坚持抓班子带队伍,突出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的用人导向,优化各级领导班子配备,选好配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建设德才兼备、真抓实干、群众公认的干部队伍。围绕省委重大部署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开展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在工作实践中考验、锻炼和选拔干部,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各级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二十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机关、社区、国有企业、学校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重点加强基层力量薄弱地区的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全社会有效覆盖。按照“政治素质好、带领力量强、服务能力强”的要求,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激励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基层党员干部的关怀帮扶。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二十七)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行各级领导联系指导基层工作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重大工作部署督促检查,确保落到实处。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不断增进群众感情,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
(二十八)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尚廉洁的社会氛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推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