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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四川好人”推荐人选的通知

点击数:2025-05-15 11:22:01 来源: 宣传部

各中层单位:

接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川好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根据“中国好人”推荐工作最新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四川好人”选树推荐工作,力争我省更多先进典型入选“中国好人榜”,现就学校相关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年满18周岁,先进事迹发生在四川,或先进事迹发生在省 外的四川籍各行各业先进人物、群众身边好人。要进一步拓宽选树视野,扩大选树范围,关注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先进典型,以及身处一线的青年群体。

二、推荐标准

“四川好人”评选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类别。

总体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道德素质。

分类标准:

1.助人为乐好人:充满爱心、乐善好施,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好人: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产生较大社会反响。见义勇为行为原则上发生在一年以内、不超过两年,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奖励。

3.诚实守信好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良好的守信形象和社会信誉。

4.敬业奉献好人: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5.孝老爱亲好人: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三、审核把关

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各中层单位要认真做好审核把关。推荐人选为党员和教职工的,需征求组织部、人事处、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推荐人选为党员和学生的,需征求组织部、学生处等部门意见。

四、材料撰写

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要紧扣所推荐类别,以人物通讯形式撰写,文风平实客观,数据真实准确,不将团队行为笼统作为个人事迹。正文内须设小标题,醒目清晰,单独成行。在帮扶困难群体事迹材料的表述中,要体现当地政府作为、社会关怀、家庭成员配合。在敬业奉献事迹材料的表述中,要着重体现高于其本职工作的奉献内容。

五、报送要求

各中层单位报送“四川好人”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按季度进行报送,第二季度5月19日前,第三季度8月10日前,第四季度11月10日前,将汇总表、每名推荐人选的基本信息、事迹材料(300字简要事迹、2000字详细事迹)、照片(1寸免冠证件照、与事迹相关的高清工作生活照3张以上),按中层单位统一打包,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380812104@qq.com(党委宣传部胥老师028-86291979)。

六、发布方式

学校审核后择优向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进行推荐。入选后可在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办的四川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发布厅(https://xjdx.scwmw.cn/)“四川好人榜”查看,“四川好人榜”按季度向社会公布榜单及先进事迹。

附件:“四川好人”推荐人选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

2025年5月15日